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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9月1日起調整水資源費 將比現行價漲9倍
發布時間:2013-08-07作者:來源:
江西9月1日起調整水資源費 將比現行價漲9倍
分三年逐步達國家最低標準
來源: 大江網-信息日報
本報南昌訊記者秦謙、實習生洪靜報道:江西將首次對水資源費作出大幅調整。16日,記者了解到,省發改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水利廳近日聯合下發《關于調整全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:《通知》),從今年9月1日起,分3年時間逐步調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,上調幅度比現行的價格高9倍。上調水資源費旨在促進節約用水,減少污水排放,自來水企業不得借機漲水價。
分三年逐步上調
根據《通知》,全省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及對象為:在本省行政區域內,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,除《江西省水資源條例》規定的免征情形及已繳納地熱水、礦泉水的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,都應當繳納水資源費;農業生產用水(種植業、畜牧業、水產養殖業、林業)暫緩征收水資源費。
根據我省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各方的承受力,我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調整采取分步到位的辦法,即從今年9月1日起,分三年逐步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:地表水0.1元/立方米、地下水0.2元/立方米。
比現價漲9倍
我省現行水資源費為:地表水0.01~0.015元/立方米,地下水0.02元/立方米。據省水利廳水資源處介紹,今年9月1日起,地表水資源費:生活類從0.01元漲到0.04元,工商業類從0.015元上升到0.06元;地下水資源費:城鎮管網內從0.02元漲到0.16元,管網外則漲至0.08元。經過三年的調整,水資源費相當于比現行的價上漲了9倍。
對自來水價影響有限
水資源費的大幅上調是否會影響自來水價?省水利廳有關人士認為,調高水資源費,主要是針對企業取水,目的是促進企業、個人節約用水,減少污水的排放。長期看,水價雖會呈上漲的趨勢,但本輪水資源費的上調對自來水企業成本影響有限,水企不應以此為借口上調自來水價。
《通知》另規定,水資源費實行按月征收,取用水戶應按月報送取水量或發電量,如不報送,就按照工程設計最大取水能力或最大發電量計征水資源費。同時,取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,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取用水戶,按超過的幅度加征1到3倍的水資源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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