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現在的位置: 首頁 > 行業新聞行業新聞
定了!南昌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.45元
發布時間:2018-11-19作者:來源:
定了!南昌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.45元
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沈冠楠報道:水價調整是近期南昌市民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。上月18日,南昌市發改委召開南昌市調整城市供水價格聽證會,提出兩套水價調整方案,其分別在現行居民用水價格基礎上每噸擬上調0.5、0.6元。時隔近一月,11月16日下午,中國江西網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最新信息,南昌市發改委已于11月14日發布《關于下達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》的通知(洪發改收費字[2018]7號)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其中確定:將現行一級居民用水價格每噸上調0.45元,一級居民用水價將達到2.03元/噸。
一級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.45元
《通知》提出,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進一步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(中發[2015]28號),合理補償城市供水成本,適當理順城市供水價格,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》履行了成本監審、專家論證、召開聽證會等法定程序,并經南昌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14次常務會研究通過。據悉,南昌供水價格調整如下:現行一級居民用水價格每噸為1.58元,每噸上調0.45元,一級居民用水價將達到2.03元/噸。調整前后的具體供水價格對比如下:
各類別用水價格表
供水價格調整后,污水處理費按照南昌市發改委、南昌市水務局《關于印發南昌市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方案的通知》(洪發改收費字[2018]1號)文件規定執行;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南昌市物價局、南昌市城管委《關于印發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洪價字[2017]16號)文件規定執行。
此外,水價分類、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制仍按現行政策執行。
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計劃(定額)累計加價制度
方案提出,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計劃(定額)累計加價制度。實施范圍為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,以省里相關文件最終確定的為準。
加價標準按照現行的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二條規定執行:超計劃用水30%以內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1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31%至50%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2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51%至100%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3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100%以上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4倍繳納。非居民用水戶的用水計劃(定額)和計費周期以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數據為準,收取的超計劃(定額)累進加價水費按相關政策規定使用。
低保戶每月用水補貼提高6.7元
與此同時,中國江西網記者了解到,此次供水價格調整中,還加大了對低保用戶的補貼力度。供水企業對低保用戶在原有每月每戶補貼9元的基礎上,再增加6.7元,計每月每戶補貼15.7元,具體由市民政局和市政公用集團負責組織落實。
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。
南昌市城市供水三類用水說明表
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沈冠楠報道:水價調整是近期南昌市民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。上月18日,南昌市發改委召開南昌市調整城市供水價格聽證會,提出兩套水價調整方案,其分別在現行居民用水價格基礎上每噸擬上調0.5、0.6元。時隔近一月,11月16日下午,中國江西網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最新信息,南昌市發改委已于11月14日發布《關于下達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》的通知(洪發改收費字[2018]7號)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其中確定:將現行一級居民用水價格每噸上調0.45元,一級居民用水價將達到2.03元/噸。
一級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.45元
《通知》提出,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進一步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(中發[2015]28號),合理補償城市供水成本,適當理順城市供水價格,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》履行了成本監審、專家論證、召開聽證會等法定程序,并經南昌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14次常務會研究通過。據悉,南昌供水價格調整如下:現行一級居民用水價格每噸為1.58元,每噸上調0.45元,一級居民用水價將達到2.03元/噸。調整前后的具體供水價格對比如下:
各類別用水價格表
供水價格調整后,污水處理費按照南昌市發改委、南昌市水務局《關于印發南昌市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方案的通知》(洪發改收費字[2018]1號)文件規定執行;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南昌市物價局、南昌市城管委《關于印發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洪價字[2017]16號)文件規定執行。
此外,水價分類、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制仍按現行政策執行。
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計劃(定額)累計加價制度
方案提出,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計劃(定額)累計加價制度。實施范圍為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,以省里相關文件最終確定的為準。
加價標準按照現行的《南昌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二條規定執行:超計劃用水30%以內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1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31%至50%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2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51%至100%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3倍繳納;超計劃用水100%以上的,超出部分按照水價4倍繳納。非居民用水戶的用水計劃(定額)和計費周期以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數據為準,收取的超計劃(定額)累進加價水費按相關政策規定使用。
低保戶每月用水補貼提高6.7元
與此同時,中國江西網記者了解到,此次供水價格調整中,還加大了對低保用戶的補貼力度。供水企業對低保用戶在原有每月每戶補貼9元的基礎上,再增加6.7元,計每月每戶補貼15.7元,具體由市民政局和市政公用集團負責組織落實。
南昌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。
南昌市城市供水三類用水說明表
下一篇:定了!贛州5月1日起實施!